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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封面)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自评专项(项目)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自评专项(项目)单位: 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专项(项目)主管部门:
日期:2018年4月8日
附件1
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实施单位用)
填报单位: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填报日期:2018年4月8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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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 名称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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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 主要内容 |
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生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独生子女保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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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 单位 |
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专项(项目) 主管部门 |
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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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刘晓江 |
专项(项目) 负责人 |
田清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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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 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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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及构成 |
总额:433.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11.07万元;省级财政185.08万元;市级财政37.68万元;其他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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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 起止时间 |
2017年1月起至2017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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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 |
专项(项目) 立项依据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国人口发[2004]36号)、《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国人口发〔2007〕78号)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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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无,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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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论证 结论 |
无,国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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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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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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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 招投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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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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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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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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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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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财政双控账户管理 管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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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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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情况 |
管理制度 和办法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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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措施 |
配套资金,下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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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程序和手续 |
由省卫计委审核计算,市配套资金下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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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各级配套资金如期足额到位,代发机构自觉按协议及时足额打卡发放,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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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 |
按照“四权分离、封闭运行”资金管理原则和要求,财政全额列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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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
建立专户,指定代发机构,并签订协议,及时足额打卡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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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
内容 |
应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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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 |
211.07 |
211.07 |
2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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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 |
185.08 |
185.08 |
18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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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 |
37.68 |
37.68 |
3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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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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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33.83 |
433.83 |
43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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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果 |
促进了人们转变生育观念,稳定低生育水平,且改善了计生队伍形象,增强了社会效果,得到了对象户的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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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效益 |
通过入户调查,群众普遍接受和支持现行奖励政策,见面对象的满意度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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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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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建议 |
部分扶助对象强烈要求提高扶助标准。建议以政府为主导,逐渐改变单纯物质帮助的同时,针对不同扶助人群,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发动社会力量和企业组织积极参与心理援助、就业技能培训、经济技术资金服务,根据各地实情不断探索帮扶方式,形成一个政府、社会、企业三者联动的良性模式,带动其脱贫致富;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采取与民政部门联动,由政府出资,统一送入敬老院等机构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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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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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章):刘晓江
专项(项目)负责人(签章):田清良
评价负责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