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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自评单位: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19年6月19日
2018年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人数
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邵阳市计划生育协会、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计生培训和医学考试站、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计生药具服务站、邵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6家单位构成。本单位年末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56人,事业编46人。年末共实有190人,其中在职人员93人(包括行政编人员47人,事业编人员46人),退休人员94人,离休人员3人。
2、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报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控制。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监督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8)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有关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5) 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指导制定全市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保健政策,负责全市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市内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爱国卫生事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的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指导县市区的卫生创建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计生协会及其他4个直属机构承担的协会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干部职工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考试、职称考试、招聘招考、人才引进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根据全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任务,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按支出功能划分为基本公卫、重大公卫、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五大类,具体为:(1)基本公卫类。承担国家13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工作的实施、推进、监督、考核。(2)重大公卫类。结核病、艾滋病、免疫规划、两癌筛查等工作的开展。(3)计划生育机构。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经费及生育关怀基金。(4)计划生育服务。主要用于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孕前优生服务、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免费技术服务、宣传教育等管理支出。(5)其他卫生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主要包括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扶助和保障支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人口发展研究,人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公立医院改革、培训考试、突发应急、适宜技术培训及实施重大项目的管理运行等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年初预算总收入2097.53万元,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937.53万元、非税收入160万元。支出包括保障委机关、委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及事业发展支出。
(二)基本支出
2018年本部门基本支出1772.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90.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委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交费,退休人员退休费及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抚恤等开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2.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委人员日常工作开展办公经费及固定资产购置。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6个单位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48万元(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6个单位公务用车及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度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24.95万元,公务用车费24.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共49.10万元,比预算节约56.54%,达到年初预算绩效指标。
(三)专项支出
1、2018年本部门项目支出691.11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575.0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卫生教育宣传、医学考试、市级老干部保健、公立医院改革、健康扶贫、扶贫攻坚等项目工作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0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2018年市本级三区农村奖励扶助资金中央拨付83.84万元、省拨付39.79万元、市级配套5.68万元;特别扶助中央拨付210.18万元、省拨付53.47万元、市级配套110.03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省级拨付6.42万元、市级配套8.57万元。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本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与财政局联合下文,及时下拨到县区,并对县区专项经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的发生。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适应新的形势,确保新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本部门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清查做到帐物核实,资有所管,责任到人,有效地保护国家财产。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预算配置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接待标准和人数,公车维护、加油、车辆保险等支出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施。2017年“三公”经费89.7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49.10万元,比上年减少40.63万元,变动率-45.28%。其中:2017年公务接待费47.27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24.95万元,比上年减少22.32万元,变动率-47.22 %;2017年公车运行费36.47万元,2018年公车运行费24.15万元,比上年减少12.32万元,变动率-33.78%。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888.15万元,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949.59万元,变动率6.91%。重点支出安排保障100%。非税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有截留、坐支、转移现象,收入完成率100%。
(二)预算执行
2018年预算调整率为0,追加资金为人员调整,工资调整,新工作安排及省级拨付专项资金;预算完成率100%,本年度结转资金为需要在2019年继续支付的资金(包括13月工资奖励、新生入校肺结核筛查等项目资金);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3万元,实际支出49.1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43.45%;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三)预算管理
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人员执证上岗,会计档案整理、保管规范,支出合理有据;实行财务会审报账制,重大财务支出交委党组成员讨论,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单位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款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财政要求,预决算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开。
(四)资产管理
为确保新旧政府会计制度顺利衔接,进行了资产全面清查。针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制定了健全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做到帐物核实,资有所管,责任到人,固定资产利用率达100%。
(五)绩效管理
专项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及时开展专项资金支出及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合理运用,达到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并按财政要求已在相关网站公开。
(六)职责履行
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都出色完成,绩效考核都为优秀。全市年内没有发生大的恶性涉医案(事)件,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履职效益
民生项目绩效明显,干部群众满意度高。全市共完成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13.48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2.29%,绝大多数检出患者得到有效治疗;完成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5.04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1.16%,干预诊断率为73.65%,有效避免了严重缺陷儿的出生;救治无责任主体的尘肺病农民工286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59.28%。同时,继续推行“母婴平安”工程,按照妊娠风险严重程度分级管理孕产妇,建立了两家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实行分级住院分娩,严格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建立高效、有序、畅通的市县乡三级会诊、转诊、抢救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入户调查中,群众对政策的满意度100%。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评价工作小组对照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总自评分98.6,评价结论为优。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一)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加强党建基础工作,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前期准备工作,“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了政治学习月考制,加强了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强化了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坚决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实行行风建设“九不准”,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委直属医疗单位已有72.6%的基层党支部达到“五化”建设要求,新发展党员35名。宣传引导富有成效,围绕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惠民举措积极宣传发动,营造了有利的工作氛围、提升群众知晓度。
(二)健康扶贫力度持续加强。一是核实核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数据。全市核实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6.05万户、19.68万人,核准率100%。二是规范完善“一站式”结算服务。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就目标任务、规范服务、报销政策、部门职责、保障措施进行了细化明确、统一规范。12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了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服务中心。全市贫困人口医疗累计发生救治费用66474万元,其中自费部分6554.7万元,报销比例达到了90.14%,较2017年提升了8个百分点,摘除了落后的帽子,目前在全省范围内处于中游水平。三是“三个一批”稳步推进。大病集中救治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全面开展,重病兜底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全市累计核准国家确定的4类9种大病贫困患者3901例,已救治3855例,救治率达98.82%,超额完成国家规定。我市扩大救治尘肺病、重性精神疾病、肺结核、艾滋病等4种大病贫困患者累计核准1.23万例,已救治(含签约)1.2万例,救治率达98.03%。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人数15.25万人,已签约15.19万人,签约率99.62%。全市累计核准重病兜底3165人,已救治3144人次,救治进展为99.34%。各级救治定点医院认真落实贫困人员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四类9种大病“一减免”政策,今年已经减免437.04万元。邵阳县建立终末期肾病等重大及慢性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分级诊疗模式。同时,全市组建签约服务团队1776个,签约服务总人数284.41万人,签约覆盖率达38.81%,其中重点人群签约服务人数131.8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3.61%,贫困人群签约服务人数97.4万人,签约覆盖率为100%。
(三)深化医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快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构建和完善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了一批紧密型医联体,强化了县级医院服务功能,盘活了一批乡镇卫生院。根据2017年《邵阳市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医改办发[2017]2号)精神,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坚持统筹与意愿相结合,以邵阳市中心医院等5家三级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等专科性医院为牵头医院,联合区域内二级及以下各级各类医院,按1:3:9的结构组成医疗联合体。二是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邵阳市中心医院、隆回县人民医院、新邵县人民医院、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和洞口县中医医院五家公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快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全市城镇职工医保19个病种纳入了单病种收付费管理,城乡居民医保114个病种纳入了单病种收付费管理。同时,切实加强了药品集中采购、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监测、“两票制”督导等工作。四是加快完善综合监督制度。重点完善了综合监督职能,加强和规范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全力抓好医疗环保工作的落实。大部分县市区基本完成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的处理工作;全市共监测食源性疾病1965例、食源性疾病事件4起,均无死亡病例。
(四)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补基层短板。全市共计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3162家,到2018年12月底,已建成2500家,建成率为79.1%。武冈市等地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建设了一批标准高、聚集度高的样板工程。二是提服务质量。全面实施新一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巡查点评约谈处罚通报五项制度。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医务人员“三室、一餐、一休”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保障。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基本实现全覆盖。启动胸痛中心等5大中心建设和5大疾病诊疗能力提升工程。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医疗安全事故,未发生有影响的“医闹”事件。三是抓人才培养。在村医培养工作上,具体是做好了2018年乡镇卫生院183名本土化专科培养招生工作、县级财政出资培养95名本土化乡村医生招生工作、261名2016级本土化村医的实习安排工作及79名2014级本土化村医的注册工作。在全科医生培训上,争取国家财政拨款培训260人,县级财政出资培训132人;完成助理全科医生招录培养任务86人,住院医师招生录取131人。同时,今年省里下达我市农村订单学生招生计划57名(其中中医类计划7名)全部如期签约到位,与去年相比,今年全市增加招生计划36人。
(五)公共卫生工作平稳有序。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成效显著。全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排名全省二类地区第一名、各市州综合排名第二名。隆回县在全省二类地区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到11月底,全市累计为634.92万人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86.5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55.6万人,管理高血压患者38.07万人、糖尿病患者13.43万人,建档立卡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38万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5.25万人。二是疾病预防控制扎实有序。全市传染病疫情平稳,重点传染病监测与疫情处置规范,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手足口、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得到进一步控制。进一步加强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178起,其中聚集性疫情6起。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一类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疫苗针对性疾病得到进一步控制,全市报告麻疹发病16例,较去年同期下降了62%。三是爱国卫生工作重点突出。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城市细胞示范创建活动和第30个全国爱国卫生月系列宣传活动,认真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市试点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医院等创建44个,完成农村改厕3.27万户。
(六)计生服务管理继续抓实。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共出生9.5万人,出生率11.23‰,死亡4.9万人,自然增长率5.44‰,政策内8.42万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8.57%,男孩5.03万人,女孩4.48万人,性别比112.23;落实各项节育措施7.46万例,其中长效措施6.01万例,取环5212例,人工流产9274例。全市共确认农村奖扶对象4.74万人,本年新增对象5136人;特扶对象2745人,其中新增420人;录入城镇独生子女信息8.39万条,准确率达98%以上,全市共发放奖励资金近3亿元。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竭力落实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关爱政策,提高扶助标准,失独家庭特扶对象从390元/月/人提高到600元/月/人,伤残家庭特扶对象从320元/月/人提高到500元/月/人,城镇失独家庭无房困难户直接给予保障性住房分配,乡村失独家庭优先纳入危房改造;继续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强化了流动人口区域合作和基本公卫服务均等化工作;继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全市查处“两非”典型案件45起;充分发挥计生协作用,努力做好“四有四助”(有病助治、有贫助扶、有忧助解、有老助养)工作。
八、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各部门重视力度不够,部门协调一致难。
2、由于政策等原因,一些项目建设遇到诸多难题。
3、因本部门项目经费实为单位的事业工作经费,每年的工作重点要求不同,在财务上还不能按照科目支出严格执行到位。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加大投入和年初预拨专项资金,确保各项目及时有序推进。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投 入 |
预算配置 |
18 |
“三公经费”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3 |
“三公经费” 管理 |
3 |
①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1分;②车辆维护、燃油使用政府定点,1分。③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
公务 招待费变动率 |
2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100%。 |
2 |
|||
公务用车购置 运行费 变动率 |
2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100%。 |
2 |
|||
商品 和服务支出 变动率 |
2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计2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 |
0.6 |
|||
重点 支出 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不得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2 |
|||
非税 收入 管理 |
2 |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1分; 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
非税 收入 完成率 |
2 |
非税收入完成率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非税收入完成率=(2016年度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2016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
2 |
|||
过 程
过 程 |
预算执行 |
8 |
预算 完成率 |
2 |
完成率<1,计2分, 完成率=1,计1分, 完成率>1,不得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2 |
资金 结余 |
2 |
结余超过10%(不含),2分;结余在0-10%(含)的,1分;本年超支不得分。 |
本项结余不含未完工项目资金的结转数。 |
2 |
|||
“三公经费” |
2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没有制定“三公”经费预算,该项不得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2 |
|||
政府 采购 |
2 |
①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并上报的,0.5分;②追加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0.5分;③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应实行政府采金额以《湘财购[2012]27号》文件为标准。 |
2 |
|||
预算管理 |
28 |
管理 制度 |
6
|
①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④会计基础工作健全,1分; 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要求,1分; ⑥项目管理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制度建立、按时完工等),1分,每发现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
6 |
|
内控制度情况 |
4分 |
内部控制制度完全执行,4分,执行过程中,某个环节(节点)执行不到位的,每个环节(节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
过程 |
资金 使用 |
1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⑤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⑦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 ⑧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⑨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4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4 |
|||
资产管理 |
20 |
管理 制度 |
2 |
①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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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管理 |
16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邵阳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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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资产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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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 |
17 |
目标 管理 |
8 |
①本单位所有专项、项目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的,各2分,每少一个专项、项目的,扣1分,扣完为止;②编制并报送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2分;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目标的,2分,否则不得分。 |
1.《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8年财政专项(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邵财绩〔2017〕15号) 2.《邵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邵财绩〔2017〕14号)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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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评价 管理 |
7 |
①开展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专项资金的自评扣1分,扣完为止;②开展2017年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③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1分;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自评报告材料的,2分。 |
1.《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专项资金支出及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18〕1号) 2.《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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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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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结果 运用 |
2 |
根据2018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单位自评情况,向财政报送整改结果并整改到位的,2分,否则不得分。 |
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单位直接得分 |
2 |
产 出 |
职责履行 |
5 |
重点 工作 完成率 |
2 |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率×2 |
重点工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
3 |
工作 质量 |
3 |
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标准,优秀,计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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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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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 |
履职效益 |
4 |
经济 效益 |
2 |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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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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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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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2 |
90%(含)以上计2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于30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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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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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