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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邵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设2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法规科、规划信息和财务科、爱国卫生工作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科技宣传教育科、综合监督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保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本级
2、邵阳市计划生育协会
3、邵阳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4、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计生药具服务站
5、邵阳市卫生人才考试中心
6、邵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7、邵阳市健康教育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7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7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2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减少31.2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较去年减少73.6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较去年增加42.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75.0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3年预算为26.45万元,2024年预算为12.30万元,比上年减少14.15万元,下降53.50%,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正常死亡1人,离休费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162.20万元,2024年预算为159.62万元,比上年减少2.58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工资总额减小,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2.57万元,2024年预算为2.40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工资总额减小,失业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7.78万元,2024年预算为5.30万元,比上年减少2.48万元,下降31.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工资总额减小,工伤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1374.70万元,2024年预算为1349.99万元,比上年减少24.71万元,下降1.8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808.60万元,2024年预算为823.00万元,比上年增加14.40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比上年增多。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为70.81万元,2024年预算为69.62万元,比上年减少1.19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31.54万元,2024年预算为33.09万元,比上年增加1.5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总额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应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为121.65万元,2024年预算为119.71万元,比上年减少1.94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75.0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3年预算为26.45万元,2024年预算为12.30万元,比上年减少14.15万元,下降53.50%,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正常死亡1人,离休费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162.20万元,2024年预算为159.62万元,比上年减少2.58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工资总额减小,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2.57万元,2024年预算为2.40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工资总额减小,失业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7.78万元,2024年预算为5.30万元,比上年减少2.48万元,下降31.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工资总额减小,工伤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1374.70万元,2024年预算为1349.99万元,比上年减少24.71万元,下降1.8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808.60万元,2024年预算为823.00万元,比上年增加14.40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比上年增多。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为70.81万元,2024年预算为69.62万元,比上年减少1.19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31.54万元,2024年预算为33.09万元,比上年增加1.5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总额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应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为121.65万元,2024年预算为119.71万元,比上年减少1.94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52.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23.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05.0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网络信息建设、市级领导保健、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计生协会工作、医改工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等方面;健康教育支出166.00万元,主要用于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老龄健康服务、职业健康等方面;医考非税执收成本支出152.00万元,主要用于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邵阳市计划生育协会、邵阳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计生药具服务站、邵阳市卫生人才考试中心、邵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邵阳市健康教育所等 7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8.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0.05%,主要是福利费较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邵阳市计划生育协会、邵阳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计生药具服务站、邵阳市卫生人才考试中心、邵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邵阳市健康教育所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主要是本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1.00万元,拟召开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经费预算3.00万元,人数100人,内容为安排部署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全市卫生综合监督工作会议经费预算3.00万元,人数90人,内容为安排部署卫生综合监督相关工作任务;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经费预算3.00万元,人数90人,内容为安排部署本年度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任务;全市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经费预算3.00万元,人数90人,内容为总结上年度职业健康工作和安排部署本年度职业健康工作任务;全市卫生应急工作会议经费预算3.00万元,人数90人,内容为安排部署本年度卫生应急工作事项;全市中医药工作会议经费预算4.00万元,人数100人,内容为安排部署本年度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工作任务;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经费预算2.00万元,人数70人,内容为安排部署本年度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2024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30.00万元,拟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经费预算5.00万元,人数1000人,内容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培训;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培训经费预算3.00万元,人数120人,内容为卫生总费用核算数据填报业务知识培训;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培训经费预算6.00万元,人数200人,内容为突发传染病防控和紧急救援业务知识培训;职业健康项目培训经费预算5.00万元,人数110人,内容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和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等项目技术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经费预算3.00万元,人数100人,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及标准等业务知识培训;职业卫生监督培训经费预算5.00万元,人数120人,内容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医政医管项目工作培训经费预算3.00万元,人数90人,内容为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业务知识培训。
2024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2.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8.6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94.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7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04万元,项目支出823.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