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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邵政管发〔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委始终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服务贯穿于卫生计生发展各个环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主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准备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主任刘晓江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吕国华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站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委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政务服务日常工作,形成全面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为正确指导相关科室有效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方便群众查阅信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信息公布制度、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领导讲话、政策法规、政府文件、人事任免、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目录、程序及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362条,各类招聘信息、医疗机构审批公示、机关预算、三公经费等信息44条次,开通了医师执业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接受广大考生网络查询。
1.公开了本系统各单位工作职能、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投诉反馈等基本信息等。
2.公开了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医改等情况。《邵阳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6版)〉应用解释》的通知》《2016年邵阳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 检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等政府规章、政策法规等文件。
3.公开了委机关和4个直属单位(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计生药具服务站、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计生培训和医学考试站、邵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的“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收入支出表、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
4.公开了重点领域信息事项。对涉及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进行了公开。如干部任免、财政预算信息、专项经费分配等进行了公开,对卫生应急、疫情发布等应急事项信息等进行了公开。
5.政策解读事项。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修改决定》作了修正(修正后的《条例》简称为《条例(2016版)》)。为便于基层在工作中全面、准确地理解、执行《条例(2016版)》,我委制定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鉴于原省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应用解释》(湘人口发〔2007〕32号)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已失效,我委将涉及实施原《条例》的有关应用解释、解答、批复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修改,与《修改决定》的内容一并纳入《〈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0件。
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1.举报投诉情况。共受理各类网上信访87件,做到了网上信访处理迅速、登记细致、通知到位、回复严谨、档案齐全、日清月结,保证了网上信访办理质量,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2.机构建设情况。政务公开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维护运行,委宣传科负责日常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0人,其中专职人员数1人,兼职人员29人。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包括委网站的日常维护、日常发布。年初预算经费约10万元,包括专职人员费及办公费。对依申请公开项目全部免费。
3.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情况。2016年3月2日专门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暨政务信息发布会议1次,邀请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副主任、邵阳日报总编辑专程到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办公室政务信息培训班辅导1次,共计120人参加了培训并购置了写作方面的相关书籍。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情况0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二是反映工作动态的信息相对较少,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要从以下方面抓好整改。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统一认识。进一步清理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分类,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发挥其政务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室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村等基层延伸。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能胜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