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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登记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22〕15号)等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新邵乐宁医院进行现场审核验收,专家组认为该医疗机构已具备二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条件,现对新邵乐宁医院拟升级为二级精神病医院予以公示。
一、名 称:新邵乐宁医院
二、类 别:精神病医院
三、级 别:二级
四、选 址: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366号
五、法人代表:岳乐
六、主要负责人:王邵成
七、经营性质:营利性
八、床 位:150张
九、服务对象:社会
十、服务方式:门诊、急诊、住院
十一、所有制形式:私人
十二、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精神科/急诊医学科(精神病)/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十三、注册资金:1500万
该机构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8月15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邵阳市卫生健康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739-5237700。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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