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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号)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8日10时至2月21日24时。工作(试用)单位属邵阳辖区内的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在网上报名,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2025年,考区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按报名系统要求和模板样式上传报名相关资料。上传报名资料明细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湖南医考网(网址:http://www.cndoctor.cn/)和湖南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见附件1)。
3.2024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5年报考仍须网上报名并现场审核,并按时网上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
4.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一律在所在住培单位地所属考点现场确认。
(二)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严格按照所属县市区规定的时间来现场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1.时间安排:现场审核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3月2、8、9日为复审日不接受考生递交资料,补审时间为通过考点同意特殊原因错过确认时点的考生递交资料。具体县市区递交资料时间安排如下,其他未清楚事宜可咨询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电话0739-5480738。
邵阳市各县市区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2月25日 |
2月26日 |
2月27日 |
2月28日 |
3月1日 |
3月2日 |
3月3日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周六 |
周日 |
周一 |
新邵县 |
城步县、 北塔区 |
武冈市 |
新宁县、大祥区 |
邵东市 |
复审 |
隆回县 |
3月4日 |
3月5日 |
3月6日 |
3月7日 |
3月8日 |
3月9日 |
3月10日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周六 |
周日 |
周一 |
洞口县 |
邵阳县 |
绥宁县、双清区 |
市直医疗机构 |
复审 |
复审 |
补审 |
2.现场审核地点:邵阳市中心医院东院科教楼三楼(地址:邵阳市双清区石桥街道邵阳大道59号屏丰路口),3月10日补审地点为邵阳市卫生人才考试中心(邵阳市卫健委4办公楼二楼)。
3.审核的资料要求
①《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重要提示: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等证件的身份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或学历认证报告。
④照片两张。考生网上报名须提前准备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30kb,格式jpg。照片可通过页面提供的即时证件照采集小程序直接上传或通过“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下载地址在上传照片界面处提示)进行线下检测处理后再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其它途径上传的照片。上缴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该照片用于《医师资格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见附件2)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见附件3),须填写完整并盖好公章,不能漏项,不得涂改。考核证明表上的试用(工作)时间止日期填写不可超过现场审核的时间,试用期考核证明仅当年有效。
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⑦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注册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盖卫健委/局公章),如试用(工作)期内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须按变更时间段提交多个医疗机构的试用期考核证明。
⑧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考生,还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所有新老考生都要按要求提供资料现场确认审核,户籍地在邵阳,试用单位不属于邵阳管理的考生注意,请在试用单位所在地考点现场确认。请考生正确填写个人联系地址,此地址为考生通过考试,发放《医师资格证书》的有效地址,地址不对会影响证书的接收;现场审核完毕考点不收任何证件原件,请考生自行保管好。
二、报考相关事宜
(一)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原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补办的毕业证明书、学籍档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
(二)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助理医师至8月31日前注册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助理医师至8月31日前注册满五年,均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现场审核时,将对报考考生学历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无法通过网络查验的,需提交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考生学籍档案。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现场审核时不予受理。
(四)取得我省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在我省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可报名参加相同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取得我省颁发的《中医(专长) 医师资格证书》,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五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六)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为院前急救或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注册证执业范围为院前急救或儿科,可报考短线医学加试(附件5)。
(七)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名时除递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还应递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八)网上报名时系统里无相关医疗机构或报考学校,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申请增补(首页-“通知公告”栏中查找2016年2月29日下发的《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填写相关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的通知》,文末点击“申请入口”),考生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提交,邵阳市卫生人才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时,务必确保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在考点现场审核和湖南考区复核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七条处理。考生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均需关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我省医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费。各类别考生应于2025年6月28日后在湖南医考网上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在网上缴纳医学综合考试报名费,2025年实践技能免考考生按相应标准同步缴纳医学综合考试报名费。请及时关注湖南医考网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具体缴费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湖南医考网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各市州考点工作人员和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网站或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和湖南医考网查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考试大纲及考试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湖南医考网网址:http://www.cndoctor.cn/。
附件:1.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
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
附件1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2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所学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学历 年 月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证 件 有效期 报考类别 试用机构 名称 地址 邮 编 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试用起止 时 间 ( )年( )月至( )年( )月 主要试用 岗位 (科室) 岗位(科室) 名称 带教老师评价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带教老师 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3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医学学历 所学专业 取得学历 年 月 报考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证 件 有效期 工作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工作起止 时 间 ( )年( )月至( )年( )月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岗位(科室) 名称 带教老师评价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带教老师签字 合格 不合格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4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 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考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个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加试内容: 院前急救□ 儿科□ 考生承诺 1.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2.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3.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4.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5.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日 期: 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附件5